法律护我成长第二课时善用法律保护自己单元课标要求1.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
2.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3.自觉遵守社会规则
4.理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意义,能够自觉守法,维护社会秩序
教学目标1.知识目标:知道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
2.能力目标:培养和提高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树立法律保护意识;增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气和信心
教学重点、难点教学重点1.竖立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2.知道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
教学难点三种诉讼的形式、非诉讼方式的内涵
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情景教学法,辩论等
教学过程(课前准备)1.学生准备:收集自我保护的典型案例和资料,总结自我保护的方法
2.教师准备:了解学生材料收集情况;分析学生中依法维权、依法律己的典型事例;收集贴近学生生活的典型案例、收集“机智勇敢”的典型案例
〔新课导入〕未满12岁骑车上路承担事故责任夏军、曾强、梅霖三人是同学
1996年10月21日下午12时许,三人一起回家
梅霖骑一辆自行车,夏军与曾强交替乘坐梅的自行车
当行至河南省新县城关将军路坡顶时,夏军要求梅霖骑车带他先走,曾强也要求坐上梅霖的车走
争执中,夏军坐上梅的车
曾强见状便用手去拉夏军,致使夏军从自行车上摔下,将左眉弓部摔伤,当即被送往新县人民医院治疗,并住院10天,花医疗费273元
后夏军仍觉头痛、头晕,1996年10月30日,新县人民医院诊断夏军为脑外伤后神经症及颅内血肿,又住院治33天,花医疗费2646
夏军伤情经新县人民法院法医鉴定为:头部软组织损伤系外伤直接形成;神经症系外伤诱发形成
提问:在这个案例中谁应该承担责任
教师总结:现实生活中,对"骑车不准带人"这一规定,众人皆知
但对未满1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