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局党委决定,从20XX年5月开始,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发挥职能优势,提高服务保障科学发展能力”为实践载体,按照省委“之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突出建设服务型党组织这一主要内容,着力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途径,提高服务能力,切实做好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二、目标要求创先争优活动要结合推进改革突破、创新提升“两个年”活动、争创学习型党组织开展,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要求,从司法行政基层党组织的实际出发,明确主题,创新载体,统筹推进,分类实施,确保实效。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涌现一批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意识强、能力强、成效好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个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涌现一批服务意识强、服务水平高、服务业第1页共3页绩突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到20XX年,创建1-2个符合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服务成效明显、群众公认的基层党建工作市级示范点,推出2-3名模范践行“五个带头”要求、思想和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典型,积极争创省级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在全系统形成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三、工作步骤创先争优活动从现在开始,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重大节点展开,分四个步骤进行。1、广泛发动,周密部署(20XX年5月中旬到5月底)。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动员部署。5月底前召开动员会议,搞好宣传发动工作。二是制定活动方案。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把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纳入其中,并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组织学习。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支部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2、全面争创,强力推进(20XX年6月到20XX年“七一”前)。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强化推进举措,提高争创成效。20XX年6月底前,每个党员制定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7月初,基层党组织要将实施方案和党员的具体打算以适当的形式公布;20XX年“七一”前后,推荐一批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各单位要每季度分析活动开展情况,20XX年6月底前,市局将对各单位情况进行检查。期间,重点抓实一项教育、开展五项行动。抓实一项教育,即抓好党性教育。深化科学发展观学习,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积极开展“读好书、强素质”读书活动,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深入开展向毛文国、徐文科、李益波、金时荣、胡贤林、周以国等先进典型的学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上党课、讲党史,对广大党员进行党性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广泛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缅怀革命先烈”等活动,开展好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开展一次党性分析,并组织群众对党员进行评议。开展五项行动。(1)建功立业行动。大力推进基层“一线工作法”,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者等第2页共3页党员积极投身全市改革突破、创新提升“两个年”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服务保障功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在全市基础性、重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