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图书馆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行为处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读者工作的管理,制定统一、合理、有效的措施,保障良好的读者借阅秩序,并使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得以贯彻落实,现将违章和赔偿办法修订如下:一、对下述违章行为者,以批评教育为主
并视情节轻重,加以扣证、停借或罚款
使用他人证件入库(室)借阅者;2
不听劝告,不使用代书板,造成书刊乱架者;3
不按规定期限归还阅览室书刊者;4
抢占座位,在室内接听手机及大声喧哗;5
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及瓜皮果壳和其他不文明行为者
二、读者应爱护书刊,凡造成破损的要负责赔偿
不得在书刊上圈点、划线、批注、污损和撕毁
污损书刊以每页1元赔偿,撕损书刊以每页2元赔偿
当赔偿款超过该书刊原价五倍时,读者应以相同版本图书赔偿,同时酌情罚款
图书上贴条形码是计算机识别图书的符号,应特别加以爱护,如有遗失或污损,按每张条形码2元赔偿
三、读者所借图书如有遗失,应及时在借书期限内以相同版本的图书赔偿,同时应交纳加工手续费2元
如无法购得原版本图书,则按下列规定处理
普通图书:凡xxx前出版的(含xxx)图书,以该书原价10倍赔偿,如原价不满1元,均以1元起价计算;凡90年以后出版的(含90年)图书,以该书原价5-10倍赔偿,如原价不满1元的均以1元起价计算;丢失图书为成套、贵重图书中的某册,则按成套、贵重书的原价或2-5倍赔偿;2
外文原版(包括港台)图书:以原价(按外币与人民币现时比率折合)2-5倍赔偿,不满1元的均以1元起价计算;3
影印图书:以该书原价20-30倍赔偿;4
赠送的外文图书赔偿参照同类书执行;5
读者办理遗失赔偿手续时,如该书已逾期,应按规定交逾期罚款
如在一个月内找到原书,可持赔偿收据办理退款,第1页共2页每册收手续费2元,过期不再退款
四、偷窃图书、报刊者,除追还原书刊外,分别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通报有关部门
窃xxx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