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档案法制化建设的现状与对策:档案事业法治化是现代档案事业在社会化、信息化建设中,越来越表现出对法制化的依赖
因为“社会化”的档案事业方方面面都与社会相关联;“信息化”的档案事业需要有科技的发明和进步作支撑
而对档案工作中各种社会关系的协调以及档案科技知识产权的维护,则需要靠法制来保障
加强档案法制化建设,是适应新时期档案工作发展的新形势,推动档案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那么,档案法制化建设的现状如何
存在哪些问题
如何推动档案法制化建设健康发展呢
以下是笔者对此问题的一些粗浅认识
一、档案法制化建设的现状1、社会档案法制意识淡薄
意识决定行动,档案法制意识在人们遵守和执行档案法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
档案法制化建设需要得到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但由于档案工作不可能成为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档案部门不处于热线,往往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和支持,甚至档案部门自身也对档案行政执法存在认识上的偏差,致使档案行政执法“软弱无力”,不足以对违法者形成影响,更不可能真正制裁其违法行为
由于全社会档案法制意识淡薄,使得档案行政执法缺乏广泛的社会基础,在作出具体执法行为时困难很大,与工商、税务、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相比,显得苍白无力
2、档案法规体系尚待健全
近年来,我国的档案法规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重新修订了《档案法》,颁布了《档案法实施办法》,此外,各级地方档案事业管理部门也纷纷出台了地方性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这些法规为解决新时期档案工作遇到的新问题提供了依据,但是,与档案法制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现有的档案法津法规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以及执法严密性,档案法规体系尚待完善
例如在确定违法情节、裁定标准等适用哪些具体条款时难以把握,第1页共3页弹性大,执法手段单一,对有法不依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怎么处理没有明确规定,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
3、档案行政执法力度不够
观瞻十余年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