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勤管理制度学校后勤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为教学提供保障,服务于教学工作,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后勤工作管理制度:一、经费管理1、会计每月对学校的帐务结算一次,结算情况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并将结算结果送校长、财审小组、教代会审阅
2、出纳在每月结算时现金要与会计帐目相符合,要出示余额(现金或存单,)每月现金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
3、学校职工如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它情况需暂时借款的,不管金额多少,必须由学校校长批准后才能办理,违者按挪用公款处理
4、教学质量奖、工作量化奖等所有经费开支需经校长批准后方可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其它经费开支需具备正式单据由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后勤不得先支后签字,否则视为无效单据
5、各年级的各种经费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统一规定的标准,凡乱收费用者,一经查实,当事人无条件的退给学生,并处以5—10倍的罚款和给予行政处分
6、班主任代收的各种费用务必在规定期间完成任务,并及时缴到财务人员处,不允许个人抓拉挪用,逾期不缴纳者,学校按差额的2
5%计息,并停发当月工资
7、不允许教师个人乱订试卷及教辅资料,并以此在学生中乱收费
二、财务管理1、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做到收支两条线,一切单据应有校长、经办人、物品验收人的签字为准,对不符合财经制度的单据,会计、出纳有权拒绝报销
2、学校购物、公差、招待费等应填写《费用结算单》、《出差费报销据》、《接待费报销凭据》方可报销
3、差旅费报销标准,按照现行标准执行
4、学校所有人员的节假日加班必须由分管领导登记,否则无效
5、财务管理处定期张榜公布经费收支情况,向全体教职工公布经费的收支明细帐
6、民主管理财务,每期期末向学校职代会汇报该期学校经费收支帐项,接受学校职代会和工会财经审查小组对学校经费收支的审查和监督
三、财产管理1、各班公物由班主任实行承包,在每期开学初由后勤派人与班主任共同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