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远市灵泉中心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根据《云南省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和《开远市教育系统关于实施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指导意见》的精神,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结合我中心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稳步推进人事制度和绩效工资分配改革,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形成和完善学校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充分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效益优先的原则;既突出个人贡献又体现集体成果共享的原则;实行“多劳多得、优质优酬、责重酬高”的办法;适当兼顾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工作的特殊性,有效调动广大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范围和时间本奖励工资每学年兑现一次,凡被学校实际聘用在教育教学岗位、管理岗位及后勤岗位的在职岗位人员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含在编在职教职工、见习期人员、借调学校工作人员)
外出勤工俭学人2员、临时性人员、某项工作实行承包的人员、未聘上岗人员、休产假人员、脱产进修人员、长期离岗人员等一律不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或约定执行
四、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奖励性绩效工资:市教育局考核发放给学校的奖励性绩效上资
五、考核领导机构成立灵泉中心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测算小组和监督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中心校校长副组长:总支书记成员:中心校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村委会完小校长
1、测算小组:组长:付兆德成员:李江、黄祥
2、监督小组:组长:李自礼罗绍荣、肖霞、普永福、王磊燕六、考核内容:1、出勤分值(权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