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目的本制度规定了企业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V或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术语和定义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职责作业申请人: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组织危害因素辨识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组织实施作业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作业批准人:(主要负责人)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风险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清楚安全控制措施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检查气体取样和检测结果批准和取消作业
作业人员:持有经审批有效的作业许可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
掌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电气专业人员: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可暂停作业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发生紧急情况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管理要求基本要求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临时用电作业涉及动火时应同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超过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范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应由电气专业人员进行
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
潮湿区域、户外的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