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绿尔康饮品厂文件编号:QJ-01主要原材料进货检验规程A/0版编制:审核:批准:文件发放号:2004-10-20发布2004-10-20实施洞头县绿尔康饮品厂发布1
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原水、净水桶、瓶盖、消毒剂、化验用药品、标签、合格证、塑封和包装袋的进货检验要求、检验规则、检验方法、判定依据
原水指标要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383-2002有关水源水质的规定
原水检验指标和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项目要求色度、度≤10浑浊度,NTU≤1臭和味不得有异臭、异味大肠菌群,MPN/100ml≤3PH值6
生产厂家或供方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b
有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c
外观:桶体呈淡蓝色或白色、透明有光泽、无杂质、无气泡、无破损、无结疤、韧性较强;桶身标明生产厂家的名称、商标及生产日期;d
重量:每只桶净重750±10g;e
数量:符合订货数量
生产厂家或供方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b
有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c
外观:瓶盖呈蓝色、颜色均匀、无杂质、无裂纹、无破损、无结疤、韧性较强;d
重量:每只瓶盖净重13
数量:符合订货数量
生产厂家或供方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b
有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c
交货日期在规定的保质期内,并符合需方要求;d
其包装、标签、盛装容器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e
数量:符合订货数量
5化验用药品a
生产厂家或供方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b
有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c
交货日期在规定的保质期内,并符合需方要求;d
其包装、标签、盛装容器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e
外观:无破损、无渗漏,药品和包装未被污染;f
数量:符合订货数量
6标签、合格证、塑封a
生产厂家或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