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重视发挥人在安全生产的作用事故案例1。2007年12月5日,XX省XX市洪桐县某煤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的瓦斯爆炸事故。该矿事故当班井下作业人员共128人,事故后该矿盲目组织施救又下井37人,经抢救有60人脱险,105人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非法开采的9号煤层从未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和自燃倾向性鉴定;有10个掘进工作面出煤,以掘代采,违规使用非防爆机动车多达54辆;没有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没有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等。在这些原因中都直接与矿井的决策者有关,决策者无疑是为了节省矿山建设费用,早出煤、早见效,而把安全抛之脑后,思想中就没有安全意识这个概念,可以说发生事故是必然的,只不过是迟早的问题。在安全无保障的情况下,超能力生产、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也是煤矿的决策者屡见不鲜的行为。部分矿井领导,为了完任务、创效益,不顾一切、不择手段地提高煤炭产量,在安全无任何保障的条件下,开足马力生产,结果造成事故的发生。煤矿企业的指挥者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工作,他们包括煤矿的各级管理干部、各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及区队科室班组长等,这些人员在现场从事着直接负责、安排、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问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指挥行为无不时刻关系到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财产安全。由于指挥者的失误或错误导致事故发生,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在经济利益或生产任务指挥的利诱或压力下,片面追求生产任务的完成,这样的指挥者不一定是不懂技术和专业知识,也不一定是不知道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而是在效益、生产、安全面前没有摆正三者之间的关系,思想认识发生了偏移,心中只有生产、效益,而忽视了安全,以致造成事故的发生。二是不具备专业素质的指挥者盲目指挥甚至亲自违章操作。这些指挥者往往是自以为是,把自己作为一个现场管理的最高长官,什么都能说、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做,盲目的指挥生产或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发生。三是有一部分指挥者安全意识淡漠,无责任心,以致于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大多表现为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或未及时采取妥当的处置措施,甚第1页共3页至强令工人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发生。四是还有一部分没有被兼并重组的小煤矿矿主和股东,个人不懂矿山安全技术知识,更没有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只知道出煤挣钱,也不管自己的矿井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视工人生命为儿戏,往往造成矿毁人亡的严重后果。矿山安全工作的执行和遵守者是工作在一线的操作员工,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行为直接关系现场的作业安全和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由操作者不具备应有的安全意识,违章操作造成事故发生的类型主要包括:一是安全知识、防范意识不到位。在煤矿招收和录用工人时,没有较好地或者根本就没有对他们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培训走过场,考试不认真。尤其是个体小煤矿更为严重,第一天到矿,第二天就下井工作,这些工人根本就不知道矿井开采受到哪些灾害的威胁,至于说瓦斯爆炸事故、一氧化碳中毒、冒顶、透水等事故别说是了解,恐怕听说也没有听说过,别人说下井采煤能挣钱,也就跟着来了,下井前也未经过培训,不知不觉的违章行为却造成了重大事故。事故案例2:2000年1月9日,XX省XX市某煤矿-78水平4号上山下口处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1人。其原因就是当班一名班长在没有任何措施的情况下,启动风机排放盲巷内的瓦斯时,一名工人在回风流内吸烟,引发了瓦斯爆炸事故。从这起事故中可以看出,班长违章无措施排放瓦斯和工人违章在井下吸烟,他们最基本的安全常识都没有,以致于使他们后悔都没有机会。二是经验主义。工作经验可以给人以帮助,可以帮助人迅速的解决很多问题,也可以凭自己丰富的工作经验处理和避免事故的发生,但逢事都用经验办事,那就犯了经验主义。因为井下作业,环境差,地质条件变化大,如果不就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而一味地利用经验办事,就有可能发生事故。三是侥幸思想。在这种类型的作业者当中,他们也知道规程、措施的规定,但如果要按照规程、措施去操作,可能会更麻烦,要多出力,多费时间,因此,为了一时之快,为自己节省的力气和时间,就“偷工减料”,违章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