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中日朝贡贸易与漆器交流程红梅漆器是明代中日贸易的大宗商品,不仅种类丰富,数额亦不容忽视
在朝贡贸易中,漆器贸易是少有的相互输出的物品之一,漆器的相互输出,丰富了两国人民的文化生活,促进了漆艺交流
这种在器物上相互输出、技法上相互影响的局面,反映了东亚文化大背景下中国和日本文化的同质异流
本文从朝贡贸易中的漆器贸易、贸易品的种类和漆艺交流三个方面来考察中日之间的文化交流
一、漆器与中日朝贡贸易中日漆器贸易由来已久,有史记载的始于宋代
(宋史·食货志}“市舶司”条记载,漆器是福建市舶司与日本、东南亚等海外各国进行贸易的博易品之一;(1)当时,日本漆器也流入中国,宋人方勺(泊宅编》提到流入中国的日本薄螺铀
(2)0元朝时日本曾多次派遣天龙寺的商船前往中国,求购宋元漆器名品
明初,中国与日本建立起正式的外交关系,以朝贡贸易为主要形式的官方交往由此展开
洪武初年,明廷即在宁波设立市舶司,专门管理对日贸易
永乐二年(1404)和宣德七年(1432),明廷就中日朝贡贸易先后进行限制:“永乐初,诏日本十年一贡,人止二百,船止二艘,不得携军器,违者以寇论
乃赐以二舟为入贡用,后悉不制
宣德初,申定要约,人毋过三百,舟毋过三艘
〕且“以金叶擞合表文为验,以防诈伪侵轶”
闪中日之间的贸易即是依据这两个条令所进行的勘合贸易
(s)日本进贡船从兵库出发,经博多、五岛到达宁波,一路沿杭州、镇江至南京、淮安,再由淮安经天津到达北京;后来日方又改为从甥港出发,经坊津至宁波
在中日朝贡贸易中,漆器是日本向中国进贡的法定物品之一
按《筹海图编》记载,永乐二年明廷发勘合时,确立的法定贸易品有:一64一明代中日朝贡贫易与漆冬交流马恺硫黄贴金扇(6)牛皮枪盔苏木涂金妆彩屏风剑洒金厨子(})洒金手箱洒金木姚角蛊腰刀洒金文台描金粉匣(8)描金笔匣水晶数珠抹金提铜挑〔刃(10)以上物品中,贴金扇、洒金厨子、洒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