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初级中学理科实验室装备标准一、理科实验室建设(一)实验室、场地设置要求序号名称Ⅰ类Ⅱ类Ⅲ类必配选配必配选配必配选配1物理实验室☆☆☆2物理仪器室、准备室☆☆☆3化学实验室☆☆☆4化学仪器室、准备室☆☆☆5化学药品室☆☆☆6生物实验室☆☆☆7生物仪器室、准备室☆☆☆8生物模型标本室☆☆☆9数字化实验室(理化生)☆☆☆10实验员工作室☆☆☆11生物园地☆☆☆(二)实验室数量要求(包括数字化实验室)4轨6轨8轨12轨16轨物理Ⅰ类12345Ⅱ类12234Ⅲ类11223化学Ⅰ类12234Ⅱ类11223Ⅲ类11122生物Ⅰ类122341轨数数量学科Ⅱ类12233Ⅲ类与化学合用1122合计Ⅰ类3671013Ⅱ类356810Ⅲ类23467说明:1
4轨以下初中要配备1个物理实验室,化学、生物可合用1个实验室
9轨~12轨可参照12轨,13轨~16轨可参照16轨,17轨以上的可根据学校情况适量增加
新建实验楼及整体搬迁的学校在实验室规划上应充分考虑班级数,根据发展的需要和适应课程改革对探究性实验的要求,适当增加实验室个数,并留有一定余地
考虑到理科实验室的通用性,实验室数量已作适当减少
(三)实验室通用要求1.实验室的使用面积:90~110㎡/间,生均不小于1
数字化实验室(理化生)使用面积建议在120㎡以上
(注:老式建筑的实验室面积不宜小于86㎡)2.位置:实验室(楼)应保证最佳建筑朝向,室内避免直射阳光,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的左侧
实验室(楼)要建造在地面较高处(或垫高地平)
建议实验楼为独立建筑,有消防通道,与教学区和生活区分离
3.照明:采用自然光及辅助照明
教师演示台面及学生实验桌面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300Lx,书写黑板宜设局部照明,其垂直照度的平均值不应低于200Lx,黑板面上的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
实验桌面无阳光直射,室内无可见眩光灯具悬挂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