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基坑降排水措施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新疆二建东方公司中法项目二00二年十一月五日1基坑降排水措施一、工程概况1、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工程位于乌市七道湾乡南大湖村二队,建筑面积39275m2,地上8层,地下一层,总长91米,总宽69
2、本工程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基础面积6900m2,基础形式主要为独立柱基础(带400mm厚钢筋砼防水板),部分为600mm厚筏板基础
基础四周为钢筋混泥土挡土墙(厚300mm),基础墙、板上设800mm宽后浇带
基础埋深最深处为消防水池-8
9米,其余大部分深为-5
3、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场地自然地面在0
2米以下处为基岩,基岩上为耕土和粉质黏土,土质松软,同时地下水位在自然地坪下0
二、工程降排水措施2
1、场地平整降、排水措施由于此工程场地土大多为耕土,自然地面高差最大处有4米左右,故先进行场地平整
又根据地质勘察报告看⑴、⒀轴与(K)轴相交处为水位最高点,大约在0
8米左右就出现地下水,因此在场地平整时要考虑排水措施
施工方法:在场地平整过程中采用集中排水,即在⑴、⒀轴与(A)、(K)轴相交处设四个集水坑,集水坑直径D=1米、深3米左右
每一集水坑内放置一台潜水泵,集水坑之间挖一沟底宽2米、深至基岩面的排水沟
使场地四周排水沟连成整体(运输道处不挖坑沟)然后用潜水泵将水抽向村用排水渠外排(如图)7米1-1集水坑集水坑3米23米沟底宽2米7米运输通道防护网3000mm2基坑位置此沟通向民用排水渠1000×3000排水沟基岩基坑1-1剖面图2
2、基坑降、排水措施因该工程地下水位较高,在基坑开挖时和基础施工时仍考虑采用集水坑排水
集水坑设在、轴相交处,集水坑D=800mm,深1米,在基坑壁四周挖一40厘米宽、50厘米深的排水沟,排水沟内填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