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小学校实验室仪器设备报损报废制度一、物资的报损报废必须填写“报损报废单”,及时报物资主管部门进行复查后,按下列手续办理:1、单价在200元以下的物资报损报废处理由主管校长审批,报县教育局备案,单价在200元以上者由所属教育局审批,报地、市教育局备案
2、给予经济赔偿处理的,根据损坏、丢失等事故情况和具体鉴定意见,由物资使用单位填写有关表册,签注具体处理意见(包括赔偿金额)报教导处,经审批后,确定要赔偿者,再由所在单位填写“赔偿通知单”(四联式)“,一份自存,一份送财务科,一份送物资主管部门,一份交赔偿人
赔偿人在收到通知后应主动向财务部门办理交款手续;3、对于耐用期满,又已丧失效能或因客观原因等造成的报损报废,原则上每年只进行一次,在每年盘点物资时,由使用单位填制有关表册,其审批手续按上述规定办理;二、报损报废审批手续完毕后,其物资残值由物资主管部门回收利用,统一处理
三、校内外借用物资,除按照借物制度办清手续外,交接双方应当面验证质量情况,如有损坏、丢失等情况发生,借方应照价赔偿或修复后归还
贵州省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品管理条例1、实验教学所需易燃、易爆等危难药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对危险品的装运必须小心谨慎,严防震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
性质互相抵触的危险品不能同车混装,车上严禁烟火
严禁随身携带危险品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3、危险品进出仓库,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做好单据交接及收发登记工作
4、危险品保管员要严格检查危险品包装是否可靠,有无损坏,标签是否脱落,如发现包装不可靠,应立即设法维护或更换
5、危险品必须指定熟悉危险品业务的专人保管,存放地点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和防护设备
6、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可存放在一起
危险品仓库内,严禁烟火,对储存的危险品就定期检查,防止自燃、变质或爆炸事故的发生
7、领用危险品时,必须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