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业务来源:客户二部作者:发布时间:2014-07-15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提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是指依据国家政策规定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的,用于包括流动资金以及技术改造、仓储等农用设施建设和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所需的中长期(项目固定资产)贷款
贷款对象:凡经地、市级以上(含)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农、林、牧、副、渔业范围内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均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对象
贷款种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分为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和商业性项目贷款
贷款用途:1.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从事农、林、牧、副、渔业产品的种植(养殖)、流通或加工等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采购物资、支付生产经营费用等合理流动资金需求
2.商业性项目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从事农、林、牧、副、渔业产品的种植(养殖)、流通或加工转化过程中新建、扩建、改造生产性固定资产项目的资金需要
贷款条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除具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试行)》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1.借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政策,并能够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2.具备从事借款相关行业的资质和能力,按规定须经有关政府部门或管理机构认证或许可的,应能提供认证或许可的证明材料
3.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规定应进行信用评级的借款人,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评定信用等级为A-级(含)以上
4.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借款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高层管理人员遵纪守法,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5.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调查及贷后管理,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经营财务资料,能够积极配合落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风险防控措施
6.外币流动资金贷款的借款人,需拥有自营进出口权,借款须有特定的外汇用途,如进口付汇等
申请中期商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