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乘人装置相关规定2010-06-0810:45:58作者:来源:评论:0点击:架空乘人装置第七十八条架空乘人装置安装使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
运载索的最大运行速度:采用固定抱索器时不得超过1
2米/秒;采用活动抱索器时不得超过2
5米/秒(坡度大于16°时不应超过1
架空乘人装置配套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九章相关条款的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应采用软启动装置,实现主电机低速启动,减少启动对牵引钢丝绳的冲击
驱动轮直径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45倍,尾轮装置的导轮直径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8倍
架空乘人装置应有可靠的制动系统,制动闸块为阻燃材料
架空乘人装置安装要求:(1)架空乘人装置的传动装置、机尾回头轮,采用落地式安装时,应采用砼基础;采用架空式安装时,应采用钢梁框架结构,其尺寸和质量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蹬座中心至巷道一侧的距离不得小于0
7米,乘坐间距不得小于5米
(3)运载索与巷道底板之间的距离:无载荷时,大于1
9米(在上、下人地点除外);有载荷时,大于1
8米(在上、下人地点除外)
(4)运载索的中心距不小于900mm,乘坐者侧面空间、吊椅下部脚撑的净长度不均小于300mm
(5)光照充足,电缆、灯具吊挂整齐
第七十九条架空乘人装置的维护:1
整机运行平稳,传动装置和轴承不应有异常的振动和响声
所有紧固件连接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减速器不得有渗、漏油现象
外露旋转部件和张紧装置上的移动部件,应安装防护栏(罩)
电动机、减速机、电液制动闸均应有标志牌,并标明参数
系统各旋转部件(托绳导向轮、张紧装置导轮、回头轮、压绳轮、改向轮)转动灵活,无卡滞现象
制动闸(兼作工作闸)应为失效安全型,灵活可靠,制动力应为绞车额定牵引力的1
5--2倍;施闸时的空动时间不大于0
7s;运行速度超过额定速度10%或欠速20%时能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