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林荫停车场评价标准(试行)1总则1
1为规范山东省城市林荫停车场的建设,确保停车场在满足停车功能的前提下,能够更多地为机动车提供绿荫庇护,促进节能减排和城市园林绿化发展,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城市林荫停车场的评价
3本标准根据《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透水砖》JC/T945--2005、《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表128--2010)的有关内容制定
4林荫停车场绿化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1林荫(Shadeofforest)指树木枝叶遮掩日光所形成的开敞荫凉空间
2嵌草铺装(grassporouspavement)指停车位面层选用可植草的铺装材料,对停车位面层进行绿化的铺装方式
嵌草铺装一方面要满足草坪的生长需要,另一方面要满足作为停车场的载重需求
3透水铺装(permeablepavement)指采用透水性铺装材料,对停车位面层进行生态化处理的铺装方式
透水铺装一方面要能使雨水通过、渗入,另一方面要满足作为停车场的载重需求
4城市公共停车场(urbanpublicparkinglot)指依据城市停车规划确定的,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
5建筑物配建停车场(attachedparkinglotofbuilding)指公共建筑和居住区依据有关规定所附设的,为本建筑物内各单位就业或居住人员,以及前来联系工作、洽谈业务、走亲访友等人员提供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的专用场所
3基本规定3
1城市林荫停车场的评价包括规划建设、树种选择、配套设施、综合管理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评价内容应符合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
2评价项目包括基本项和一般项,基本项为必评项,一般项为加分项,满分为100分,80分为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