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事故技术措施二〇一五年三月目录《反事故技术措施》颁布令1第一章防止人身伤亡事故2第二章防止电气误操作4第三章防止火灾事故6第四章防止发电机设备损坏事故8第五章防止水力机械设备损坏事故12第六章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17第七章防止变压器、互感器损坏事故19第八章防止厂用电动机损坏事故24第九章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28第十章防止继电保护事故29第十一章防止开关和隔离开关事故30第十二章防止开关及电气设备污闪事故38第十三章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39第十四章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41第十五章防止直流设备事故42第十六章防止监控系统及调度自动化系统事故44第十七章防止全厂停电事故45第十八章防止垮坝、水淹厂房事故47第十九章防止交通事故49第二十章防止起重设施事故49《反事故技术措施》颁布令公司各电厂: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有目标、有重点地防止电力生产过程中事故的发生,结合当前水电厂事故特点,参照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以及公司组织机构的变化等,特组织对2013年颁布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进行了修订,经审核、批准,现予颁布
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希望各电厂认真学习贯彻,切实执行落实
若发现有不妥和需要补充之处,请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安生部,以便及时研究修改
总经理(签字):二○一五年二月二十日1反事故技术措施第一章防止人身伤亡事故1
1工作或作业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电气部分)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水电厂机械部分)的有关要求
生产运行部应认真执行国家劳动安全主管部门、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和上级单位发布的涉及劳动安全的强制性标准或规章制度
2各级领导应十分重视人身安全,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努力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认真掌握各种作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并模范地遵守安全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