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八五八农场相关部门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为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监护管理工作,减少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加强与民政、公安、残联等部门的联系,工作形成合力,履行职责,做到重性精神病人不漏管、不失控
特签定多方责任书
一、重性精神疾病定义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等
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自身或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会严重损害患者的社会功能
二、部门与职责(一)卫生行政部门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订重性精神病工作实施方案
2、负责牵头会同民政、公安、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工作
3、开展重性精神病人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技术指导
4、和其他部门紧密配合开展重性精神病人特别是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调查信息收集,建立监测、诊断、风险评估、定点强制治疗“四位一体”工作体系
对风险评估为三级以上的精神病人信息及时通报给病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及管理局疾控中心
5、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做好重点人群心理干预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承担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收集与网络报告工作,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调查,登记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必要时联系上级精防机构安排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未确诊患者进行诊断复核
2、定期随访患者,指导患者服药,向患者家庭成员提供护理和康复指导
3、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4、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病情不稳定患者
5、参与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6、积极配合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的救助及管理工作
(三)公安机关1、收集、汇总、上报公安机关参与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的情况和相关数据
2、对开展工作时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