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建设“希望水井”活动的通知(讨论稿)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努力改善民生,切实解决我省部分农村地区饮水安全问题,团省委、省青联、省青基会决定共同组织开展建设“希望水井”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的意义我省由于气候变暖,地下水位逐年下降,造成水资源紧缺,给工农业用水带来不利影响,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辽西地区旱灾频繁,部分农村饮水井干涸,人畜饮水面临严重困境,已经直接危及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共青团组织按照希望工程模式动员社会资源,配合政府在最困难最严重旱区打井,并以捐助人名义命名希望水井,是共青团创新工作载体,直接参与解决民生问题、参与社会管理的新举措。二、主要内容开展建设“希望水井”活动,要对农村饮水问题进行充分摸底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希望水井”项目建设的科学规划。要通过大力宣传,进行广泛社会发动,募集专项资金,争取社会资源。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为此项目提供人、财、物力支持。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突显青年主力军作用,号召青联委员和广大团员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各界,采取有效组织形式积极参与在我省农村饮水难地区打水井活动,扎实有效地推进“希望水井”项目。三、项目实施的重点区域省本级将广泛动员社会,积极募集资金,会同相关团市委共同组织实施“希望水井”项目,并大力提倡省内发达城市对我省经济相对贫困、饮水困难地区进行结对帮扶。项目重点针对我省农村饮水相对困难的朝阳、阜新和部分旱灾严重地区,以及地表水层存在水质问题引发饮水困难的偏远农村实行定向资助,支持当地团组织募集专项资金,会同当地政府共同推进“希望水井”项目建设。其他各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募集资金,配合地方水利等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推动“希望水井”项目不断深入实施。四、项目的组织实施1团省委、省青联、省青基会积极协调社会资源,统筹规划,周密部署,并随时督导检查“希望水井”项目在各地推进情况。各团市、县委要密切配合当地政府,会同当地水利等相关部门,为“希望水井”项目科学规划提供技术、资金和人力等支持;动员社会力量筹集资金,推动“希望水井”项目在本地区深入实施。各实施地区要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结合自身需求,提出科学方案,注重项目长期规划,深入实施“希望水井”项目。省直团委要在本系统、本单位大力开展活动的宣传和资金募集工作,积极参与到行动中来。五、标准、程序及职责“希望水井”项目捐建标准为每眼井5万元人民币。在具体实施中,每眼井费用要根据当地实际打井费用确定,捐建金额如不足由地方政府给予相应配套。“希望水井”项目可以按照希望工程的模式运作。项目操作程序为:①选址立项。通过调查摸底,在最急需的地方积极创造项目实施条件,通过科学规划进行项目申报、审核、立项;②签订协议。对正式立项的希望水井项目,省或市级团委要会同捐赠方和项目实施县政府签订“希望水井”项目实施捐赠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和权利义务,按照协议规定规范操作执行。③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签订的项目协议,以地方政府为主按照规范科学程序进行项目实施,并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命名希望水井、镌刻纪念碑④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后,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由具有资质的部门出具质检、卫生防疫、环保、财务审计等相关报告;⑤资金划拨。项目验收合格后,要及时报告捐赠人,并根据捐赠人意愿举行相关的活动和仪式。项目全部完成后划拨捐赠专项资金共青团组织要参与水井建设的全过程,重点做好调研宣传、选址立项、筹资募捐、建设协管、竣工验收等工作。地方政府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操作,以及“希望水井”的安全管理。在项目实施中要制定相关工作规则,实行项目责任制度、合同制度等规范管理。六、推进步骤1.调查摸底,做好前期项目论证准备工作。各市要积极行动深入农村干旱地区进行实地摸底调查,掌握相关详细资料,做好项目可实施的论证工作,为组织实施“希望水井”活动做好前期细致准备工作,保证此项活动顺利实施。2.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筹资和建井活动氛围。各市和省直团委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手机、网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