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置细则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设置细则
一、道路交通标志(一)反光膜1、道路交通标志底膜、图案、文字等应采用GB/T18833-2002《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一级反光膜
2、反光膜竖向不得拼接,横向1
2m宽度以下的不得拼接
(二)尺寸1、指路标志(1)信号控制交叉路口A、双向四车道(不含)以下道路,应采用180cm×320cm的尺寸,汉字字高≥30cm(图示一)
B、双向四车道或以上道路,应采用为270cm×500cm的尺寸,汉字字高≥40cm(图示二)
上述2种指路标志简称为大型指路标志
(2)非信号控制交叉路口,采用100cm×250cm的尺寸,简称为小型指路标志
(3)特殊尺寸指路标志主要用于快速路、高架路或特殊路段、路口,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分道标志(1)2个车道的,采用150cm×200cm的尺寸(图示三)
(2)3至4个车道的,采用150cm×300cm的尺寸(图示四)
(3)4个车道以上的,每增加1个车道,标志宽度按50cm递增设置(图示五)
3、圆形、等边三角形、八角形等标志(1)指示、禁令标志,采用直立杆(或附着式)的直径为¢80cm,采用悬臂杆的直径为¢100cm
(2)警告标志,采用直立杆(或附着式)边长为90cm,采用悬臂杆的边长为110cm
(三)内容、排版1、指路标志根据道路功能、位置,在进城方向指路标志中增加“西湖景区”、“西溪湿地”的引导,出城方向应增加城市外围高速公路、国省道的引导(图示六)
2、分道标志分道标志应增设路名(混合车道不设)(图示七)
3、排版要求指路、分道标志排版应符合设计大样图要求(图示八)
(四)设置原则除作为执法依据的禁令、指示类标志外,其他标志应从严控制
1、灯控路口应设大型指路、分道标志;非灯控路口设置小型指路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