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及详细说明1、企业征信机构备案需准备材料设立企业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一)企业征信机构备案表;(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股权结构说明,包括资本、股东名单及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四)组织机构设置以及人员基本构成说明;(五)业务范围和业务规则基本情况报告;(六)业务系统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报告和具有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报告;(七)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已经建立的内控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以上企业征信机构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我行办理变更备案
第二部分:企业征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由任职的征信机构自任命之日起20日内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表;(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材料;(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备案材料真实性声明
企业征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日内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变更备案
2、要点说明材料类别序号内容要求提示参考《征信机构管理办法》1企业征信机构备案表按照表格中“注”的要求完成填写
加盖机构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股权结构,包括资本、股东名单及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股权结构建议列出股权结构图,包括所有股东名单、出资额或出资比例等,往上追溯至上三代,并画出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
建议说明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若有,做出详细说明,并说明本机构的实际控制人
加盖机构公章4组织机构设置以及人员基本构成说明建议列出组织结构图,包括公司领导结构、部门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