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采用人工挖孔桩的注意事项当高层建筑采用人工挖孔桩(端承桩),桩穿过土层,持力层为中风化岩层时,应认为是其建筑物采用的是岩石地基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的12
7条,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5
3条,对高层建筑的基础埋深都有规定,其对于桩的埋深规定大意是:“采用桩基础,基础埋深为房屋总高度的1/18~1/20,但桩身长度不计入,埋深从室外地坪算至基础底
对岩石地基,在满足抗滑要求,满足承载力、稳定性要求及符合JGJ3-2004第12
7条的前提下,可不受埋深(1/18~1/20)H的限制
”对有地下室的高层建筑,基础埋深从室外地坪算至地下室底板下的桩承台底,一般容易满足要求,但当高层建筑无地下室时,因规范条文中都注明不计入桩长,基础埋深只能从室外地坪算至桩顶承台底,往往很难满足规范对基础埋深的要求
湖北省的高层建筑,一般均采用一柱一桩的人工挖孔桩,桩径约1—2米,桩身通过8-20米的土层,置于中风化硬质岩层上,并构造嵌岩0
对于嵌入硬质岩层的桩,按端承桩设计,不考虑桩端嵌岩的侧阻力和桩与土的侧阻力
对于这种大直径挖孔桩的基础埋深如何考虑
在湖北省的设计部门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是:“因前述两本规范中都注明基础埋深不计入桩长,故基础埋深只能从1室外地坪算至桩承台底
”这样,举个例子来说,对一个60米高且无地下室的建筑物,采用人工挖孔桩作为基础,为满足基础埋深要求,则需要按构造做一个3-5米厚的承台或桩帽,造成了比较大的浪费
第二种意见是(也是笔者的观点):“根据GB5007-2002的2
13条对桩基础的解释是指:“由设置于岩土中的桩和联接于桩顶端的承台组成的基础
”人工大直径挖孔桩只是一种特殊的基础形式,同样符合GB5007-2002的2
2条对基础的解释的内涵,即基础是“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