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欢迎阅读1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实施方案(范文)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实施方案为落实《关于延迟广西区内企业复工、学校开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筑工程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通告》和南宁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服务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工作导则的通知》要求,为有效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切实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服务业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安排(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批发市场(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复工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可以复工
即包括:各类金融行业企业,科技服务、检验检测,会计审计、法律、咨询评估、总部管理、广告业、资产价格评估、鉴定认定、仲裁服务、咨询招标,工业设计、文化创意、文化出版,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采取网络办公、线上办公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精品资料欢迎阅读2房地产服务企业可以复工
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体育及健身机构,各类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
二、企业复工复产条件拟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一)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