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转型升级十字路口的选择民政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在协调社会利益、增进社会福祉、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健全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当前,传统的、与农业社会和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民政工作体制机制已经解体,但并没有完全消除;现代的、与工业社会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政工作体制机制初步形成,但尚未健全完善,现行的体制机制仍存在部门分割、职责不清、权责失衡等问题,影响和制约民政工作和民政事业发展的各种体制性、机制性因素依然存在
1.民政担负着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兜底功能,但财政投入与群众需求仍不相适应
2013年全国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72亿元,而用于民政事业的财政性支出约2300亿元,只占整个社会保障支出的三分之一
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仍未健全,城市与农村保障资金投入不平衡、救助水平存在较大悬殊
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需要雄厚的经济基础和财政投入做保障,但现有社会福利机构布局不合理,多为集中在机构的收养服务,而广大老年人、残疾人最需要的就近方便、支持居家养老的社区福利服务严重匮乏,难以满足社会实际需求
社会福利事业仍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12.民政担负着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基础功能,但基层基础薄弱问题仍较突出
现代社会的治理,已经不同于以往自上而下的管理或管控,而是营造以法律为边界的开放空间,让更多的群众和社会组织成为多元治理的主体,从而使各项改革协同配套,使改革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协同推进
但是基层民政机构的职责、权限及功能与此明显不相适应,尤其在县、镇一级普遍处在“小马拉大车”的运行状态,在最基层的城乡社区不仅缺乏专业性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且自治组织行政化矛工作任务的接收层、操作层、落实层,面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文明创建、社会保障、环境卫生等各项任务,工作不堪重负;在农村,村级组织仍以完成乡镇下达的各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