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房产测量实施细则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周口市房产测量实施细则的通知周政办[2011]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东新区管委会,黄泛区农场,周口监狱,市政府有关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周口市房产测量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周口市房产测量实施细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周口市房产测量计算中的一般及特殊情况的计算标准与处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周口市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房屋产权登记、征地拆迁赔偿、旧城改造、历史遗留房地产问题处理等活动中各类房屋建筑面积指标的计算和统计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7986-2000房产测量规范—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7929-1995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CJJ8-99城市测量规范—建住房〔2002〕74号文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房产测绘名词3
1房屋面积测绘房屋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测量与计算
包括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房屋使用面积、房屋公用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等的测量与计算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计算分(幢)栋进行
2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在2
20米以上(含2
20米,以下同),有上盖,结构牢固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单个产权人占有和使用的建筑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及套内阳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