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伦理审查申请指南版本号页数页起草人邵庆起草日期审核人魏光明审核日期批准人滕清良批准日期颁布日期起效日期泰安市中心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2/4伦理审查申请指南为指导研究者申办者、课题负责人提交药物临床试验项目、临床科研课题的伦理审查申请报告,特制定本指南
提交伦理审查的研究项目范围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年),《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年),下列范围的研究项目应依据本指南提交伦理审查报告:药物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涉及人的临床研究科研项目伦理审查申请报告的类别初始审查初始审查申请:符合上述范围的临床试验项目,应在研究开始前提交伦理审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初始审查申请”是指首次向伦理委员会提交的审查申请
跟踪审查修正案审查:研究过程中若变更主要研究者,对临床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招募材料等的任何修改,应向伦理委员会提交修正案审查申请,经批准后执行
为避免研究对受试者的即刻危险,研究者可在伦理委员会批准前修改研究方案,事后应将修改研究方案的情况及原因,以“修正案审查申请”的方式及时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查
研究进展报告:按照伦理审查批件,意见规定的年度,定期跟踪审查频率,在截止日期前个月提交研究进展报告;申办者应当向组长单位伦理委员会提交各中心研究进展的汇总报告;当出现任何可能显著影响研究进行或增加受试者危险的情况时,应以“研究进展报告”的方式,及时报伦理委员会审查
如果伦理审查批件下发满一年,而项目没有启动,需重新提交伦理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3/4严重不良事件报告:严重不良事件是指受试者接受试验用药品后导致死亡、危及生命、受试者需要住院治疗或延长住院时间、永久的或严重的残疾或功能丧失,以及先天性异常或者出生缺陷等不良医学事件
违背方案报告:需要报告的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