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配电设备买卖合同低压配电设备买卖合同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签订地点:江苏1/9低压配电设备买卖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设备及供货与服务范围1、设备名称、规格及数量低压配电设备***台2、供货与服务范围包括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全部配套部件和材料、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乙方应对设备的完整性负责。乙方负责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及装卸,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本合同设备的详细供货范围、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见本合同技术协议。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整(¥:**************)。该价款包括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提供的全部货物价格、包装费、运杂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技术资料费等一切相关费用。20%、60%、15%、5%分批支付,具体如下:2、甲方按合同价款的(1)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2)合同货物运到甲方现场指定地点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60%;(3)全部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金额为设备全价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5%;(4)设备投入运行壹年后1个工作日内无质量问题,甲方付清余款。第三条交货期与交货地点合同预付款支付和甲乙双方技术对接确认后之日起45天内,乙方完成全部设备的加工制作并运抵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第四条转让与分包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五条质量检验标准和方法及设备监造2/9低压配电设备买卖合同按本合同技术协议执行。第六条质量保证按本合同技术协议执行。第七条设备的安装与调试乙方协助安装单位安装和调试本合同设备,并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第八条培训见本合同技术协议。第九条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见本合同技术协议。第十条违约责任1、若甲方不按期付款,每延迟一周按合同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但因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甲方不按期付款的,不构成违约。2、若乙方不按期交货(不可抗力或甲方因素造成的除外),每延迟一周按合同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后仍应按合同规定交付设备和提供服务。3、若乙方在合同设备上使用假冒伪劣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材料或元器件,每发现一次(处),则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仟元整,同时负责无偿更换。确需使用代用材料或元器件,须事先征求甲方书面认可。4、若所提供的设备达不到检验标准或双方约定的性能指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安装调试期限内改进或重新制作,同时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因甲方设计图纸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可不负责。第十一条安全责任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本身符合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运行的要求,并有义务向甲方电设备操作人员提供充分必要的安全指导。在合同设备质保期内,如由于合同设备制造质量原因造成人身意外伤害、设备损坏等事故,乙方负全责。(货送现场验收合格后,若甲主施工方未保管好成品的完好性后,因有施工中产生水3/9低压配电设备买卖合同泥、沙子、油漆、安装及二次搬运中人为造成的一切质量事故均由甲方自责。第十二条其它事项1、双方招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有与本合同不一致处,按本合同执行。2、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预付款之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详细可行的制作进度表和质量控制计划。3、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不因设备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因素而改变。4、甲方需变更设备条件时,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不显著增加成本和不影响系统安全的前提下应积极协助,并对相应设备作出匹配变更。第十三条合同争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4/9低压配电设备买卖合同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