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区养殖用海调查执法计划一、工作目标通过对我区管辖海域内所有养殖用海进行拉网式全面普查,建立养殖用海项目普查台帐,全面、准确掌握养殖用海现状及海域使用管理状况,研究深入推进海域使用管理工作、解决养殖用海管理深层次问题的政策措施
通过对养殖用海边普查、边确权、边发证、边登记,加快养殖用海项目确权发证和登记工作,确保年底我区养殖用海确权发证率达到95%以上,登记率达到100%
通过对违法养殖用海行为集中立案查处,进一步规范养殖用海秩序,提高沿海群众依法用海意识,全面落实海域物权制度,切实保障和维护养殖用海者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形式(一)组织机构1、成立区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2、各沿海乡镇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海洋与渔业站为主,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
(二)责任分工全区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和监督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工作任务的实施
各乡镇工作组应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具体负-2-责本辖区养殖用海普查、确权发证、登记和专项执法等各项工作
三、工作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一)组织部署(8月20日前)1、区政府成立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区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工作会议,统一思想,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2、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组建普查和执法队伍
3、各乡镇要组织召开一次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会议,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为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在沿海各乡镇、村委会张贴普查登记公告
(二)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11月10日前)1、普查
普查以宗海为单元,对所有养殖用海实地踏勘测量,并按《通知》要求分类填写“养殖用海项目普查情况表”和绘制“宗海位置草图”,建立普查台帐
对所有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养殖用海进行确权
对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养殖用海,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