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务管理制度精选资料公司法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把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设立法务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是公司的法律事务咨询与涉法事务的专职处理部门负责处理公司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监督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协助起草和审查合同法律知识培训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法律风险性分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做好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公司损失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章规章制度监督管理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拟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应向公司法务部审查备案
第六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根据讨论或征求的意见对规章制度草案修改后将规章制度草案连同征求的意见等资料送法务部由法务部出具审查意见法务部对规章制度草案就下列主要方面进行审查:(一)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政策(二)规章制度草案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如果要改变现行规章制度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三)规章制度草案体例结构、条款、文字等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七条规章制度打印成文后应转送一份给法务部登记备案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八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九条公司及子公司与其他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及公司系统内相互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依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第十条合同管理实行会签、审核责任制原则和安全、效益原则
财务部门、法律事务部根据其职责权限对合同签订程序、履行情况及履行结果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