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备管理考核细则2————————————————————————————————作者:————————————————————————————————日期:3设备管理考核细则批准:审核:编制:机动部制定日期2014年9月20日实行日期2014年9月20日山东宝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公司各项设备管理制度的监督管理作用,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设备管理水平,规范岗位员工的正确操作行为,预防和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考核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山东宝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设备监督管理考核工作
第二章设备基础管理工作考核第三条基础设备管理(一)设备台账1、各部门、车间应有设备台账,与公司机动部台账不一致的,每台考核车间相关人员1分
2、设备台账要求内容齐全、准确、完整,不符合要求的每处考核车间相关人员1分
3、设备异动不及时反馈的,每台考核车间相关人员1分
4、对更新、新增或报废的设备按公司规定及时进行备案登记,设备变动情况每月统计一次上报机动部
未按要求完成的考核相应责任人1分
(二)设备技术档案1、每台设备应有技术档案,且原始参数填写完整
设备图纸资料及安装、验收记录等齐全
设备台账与设备档案数量一致,每少一台考核车间相应责任人1分,填写不完整,每台考核车间相应责任人1分
52、设备技术档案中,设备运行时间记录、大、中修记录、技改记录、设备事故记录、零部件更换记录、设备防腐蚀记录等按时归档,没按规定执行的,每项考核相应车间的责任人1分
3、更新或新增的设备,按规定及时更新档案内容或增加设备档案,没按照规定执行的每项考核相应负责人1分
(三)设备记录1、设备月度检修、保养计划和记录归类齐全,检修、维护设备按照月计划执行,不符合一项考核车间责任人1分
2、设备巡检记录填写不规范、不齐全的,考核车间相应负责人1分
3、设备月度润滑计划及润滑记录归类齐全,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