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基本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1
前言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司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北京中平科学技术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李琳琳、徐志远、张硕、樊志强、文璋、郭志南
本规范首次发布
引言为规范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提升行业管理部门业务指导能力,引导行业主动识别风险管理需求,并积极实施针对性的风险管控,从而达到预防公路水路行业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辅助行业安全管理科学决策的目的,特制定本规范
为有效提升规范的适用性与可操作性,各使用者在应用过程中,及时将相关意见及建议函告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以便修订时研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2号楼,邮编:100028,邮箱:xinxi_li@tpri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路水路行业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营运、交通工程建设、交通设施养护工程和其他六个业务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业务指导、咨询、服务,以及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制定风险等级判定指南、标准和开展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4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ISO导则73:2009;ISO31000风险管理标准;GB/T23694风险管理术语;GB/T27921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GB/T24353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5
1风险risk不确定性对目标的影响注1:影响是偏离预期,通常指负面的
注2:目标可以是不同方面(如: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社会影响等)和层面(如:战略、组织范围、项目、产品和过程)的目标
注3:通常用潜在事件和后果或者两者的组合来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