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银行计算机管理制度(可编辑)农村合作银行计算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行计算机硬件设备、安全运行、故障申报、日常检查、网络安全等的管理防范和化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行风险杜绝各类事故和案件的发生根据省联社有关计算机管理的规定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各项计算机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行员工包括在编合同制员工、经批准在岗的短期合同制员工和服务站人员
第二章硬件设备管理制度第三条设备购置原则
在**省联社和**办事处的部署下实行“四统四分”原则
“四统”即统一协议统一机型统一厂家统一价格
每年由市办根据各联社(合作银行)计算机应用情况与有关厂家(公司)签订全地区计算机设备的购置(机型、品牌、配置、价格等)总协议
“四分”即分别购置各联社(合作银行)根据协议各自向厂家一次或分批购机、分别验机各联社(合作银行)对购入设备自行验机、分别结算各联社(合作银行)验机合格后自行与供应厂家结清货款、分别维护各联社(合作银行)依据自身技术力量一般故障自行排除疑难故障及时通知厂家或省联社**办事处财会电脑处处理
第四条设备购置程序
**农村合作银行使用的设备购置需经总行计算机安全管理小组审批后方可购买
各支行使用的设备购置需请示并经总行信息科技部、会计财务部审批同意后经总行采购领导小组招标后购买
支行所需的计算机设备由总行信息科技部负责向电脑公司订购并将发票递交给支行由支行将款项直接划给电脑公司以保证发票和设备在同一地
各单位购买的机器设备必须登记建卡以便管理
管理中必须做到三个“一致”即物卡一致、账卡一致、账账一致
第五条设备送修
为了确保设备及设备中数据的安全总行信息科技部指定专业计算机公司进行维修
支行在设备发生故障后先送总行信息科技部修理(需填写设备送修单)在信息科技部无法修理时再转送相关公司维修(在送修单上写明送达何处公司维修、何时取回等字样)
第六条设备维护
支行使用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