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城城建企业管理标准HCZH-13办公设施、零星物品管理标准HCZH-13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为规范办公设施、低值易耗品、通信设备、办公用品、零星物品等的采购、使用、维修、报废的工作程序和管理内容,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特制定本标准。1.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通信设备、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网络设施、电话机、复印机、打印机等零星物品的管理。2名词术语2.1办公设备指办公使用的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摄像机、照相机、等办公机器和设备。2.2办公家具指办公使用的办公桌椅、会议桌、洽谈台、文件柜等物品。2.3低值易耗品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价值较低,使用寿命较短,损耗较快的各种用具物品。3组织与职责办公设施、零星物品的采购、使用及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4管理内容与工作程序4.1采购管理4.1.1采购由需求部门或需求人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同意后,报分管副经理批准。4.1.2采购时,综合管理部采购人员应坚持“货比三家,优中选廉”的原则,经过市场询价,对价格、质量、性能等进行综合比较,确定符合条件的供货商,报公司领导同意后,实施采购。如有不能购买的物品,应及时将审批意见或实际采购情况回复申请部门。4.1.3零星物品的采购及入库按以下要求办理:版次:A修改:0环城城建企业管理标准HCZH-13a)日常办公必需品、低值易耗品等小额度的物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实行小批量采购,确保合理库存,便于及时领用;b)物品购入后,采购人员应与保管员签写物品交接清单,办理入库手续。保管员应对物品的数量、质量清点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各类物品应分类排放整齐,便于出库及盘点,并注意仓库的干燥,防潮、防湿、防霉变等。4.1.4所有办公设施、零星物品购入后,均应办理入库,且都必须一一填写台账。4.1.5办公设备、设施等应安排供货方专业人员上门安装调试,确保设备机器应用无误后,方可让专业人员离开。4.2领用管理4.2.1零星物品的领用常备物品的申领,由需求人以部门/项目部为单位,填写物品/设备申领单,经部门经理/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到综合管理部办理领用手续,保管员负责发放并按部门进行登记。4.2.2办公设施的领用以部门为单位领用的设备、设施等,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办理领用手续,如因工作等原因部门负责人无法亲自办理手续的,应以委托书形式告知综合管理部,安排他人代领。综合管理部应向使用人或领用人,详细说明设备机器的使用及保养等注意事项。4.3使用管理4.3.1零星物品的使用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对所领物品进行保管。根据使用需要发放给使用人。物品的使用人应当爱护、保养所使用的物品,不得故意损坏。4.3.2办公设备的使用a)办公设备随机附的说明书、合格证、维修单等由综合管理部分类建档,统一保存。使用人员可随时到综合管理部查阅,必要时,可由综合管理部复印,使用部门留存。b)使用部门应爱惜办公设备,并安排专人负责设备的保管、检查、保养和维护。c)设备使用部门的人员使用办公设备时,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熟悉操作规范,不得违规操作。环城城建企业管理标准HCZH-13d)非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他人不得随意操作办公设备。e)使用人员应随时注意机器的使用情况,出现异常应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f)使用人员离开机器时,应注意机器是否处于安全状态,下班时应关闭电源。g)如设备使用人长期休假、调职或离职时,部门负责人应提前安排人员交接使用机器,并做好交接记录,报综合管理部备案。4.3.3办公家具的使用a)使用部门负责人对其部门所配置的事务用家具,负有使用与保管的责任,要防止事务用家具被盗,被挪用以及污染与破损。b)使用责任者调离时,由综合管理部或使用部门负责人作出具体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调配或使用该事务用家具。c)事务用家具采取“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使用者具有不可推卸的保全与维护责任,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事务用家具。d)未经使用责任者同意,任何人都不得动用已经投入使用的事务用家具(综合管理部有权调配使用)。e)综合管理部每年盘点一次,清查账物是否一致。经检查,确认破损家具已经没有修理必要时,向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