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意见为加快我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全市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20xx〕71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xx〕123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目标从20xx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建立健全以市级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以县(市、区)、镇(街道)两级应急救援队伍为支撑,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协同有序、运作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不断完善队伍的学习、培训、演练、管理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二、建设原则(一)整合资源,分级负责按照属地为主、分级分类负责的原则,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队伍资源,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建设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要结合实际,针对常发的、影响大的灾种确定队伍的建设,先急第2页共10页后缓。应急队伍的规模要与当地实际人口、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状况等相适应。(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调动各方面参与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把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起来,依靠公众力量,充分发挥镇(街道)、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提高应急队伍建设的社会化程度。三、适用范围和队伍分类本市行政区域内各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使用、保障适用本意见。公安消防、特警,武警和军队等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意见所称应急救援队伍,是指由公安消防、特警,武警和军队等力量组成的综合骨干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村(居)委会、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利用各种力量组成,负责处置本地区、本单位突发事件的各类专职或兼职应急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分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依托的应急救援队伍。骨干应急救援队伍,指由公安特警、武警和军队等力量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第3页共10页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指由政府相关部门组建的有一定专业技术能力,专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中专业技术事故的应急救援队伍。基层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指由基层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组建的专职、兼职、义务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指由共青团、红十字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以及其他组织建立的各种志愿者参加的应急救援队伍。专家应急救援队伍,指由各行业、各领域的专家组成的专家应急救援队伍。四、建设内容和标准(一)市、县(市、区)两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模和标准1.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xx〕6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汕尾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的通知》(汕府办函〔20xx〕175号),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依托市公安消防支队组建,县(市、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依托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组建。2.骨干应急救援队伍。以公安特警、武警和军队为依托,人数由其管理单位按最高出勤人数来定。3.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我市实际,由有关单位牵头组建17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可由相关牵头单位内部力量组成,也可依托企事业单位力量组建。第4页共10页市防汛抗旱专业应急队:由市水务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水旱灾害、气象灾害的应急救援。市地震灾害专业应急队:由市科技局(地震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地震灾害的应急救援。市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队: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市海洋灾害专业应急队: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海洋灾害、水生动物病害的应对和渔船水上事故的应急救援。市林业灾害专业应急队:由市林业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救援以及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野生动物疫源病事件、重大林业生态破坏、林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林区社会治安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对。市安全生产专业应急队: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