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县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各位领导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点区域开展检疫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07〕25号内容,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下面,就我县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畜牧业发展概况全县辖8个乡镇场,总人口718万人农牧业人口,由汉、蒙、维、哈、回等19个民族组成,有可耕地面积495万亩,天然草场面积6192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场面积601万亩。据统计,2006年末,全县牲畜存栏达3726万头只,同比减少84%,其中农区牲畜存栏1193万头只,同比减少1733%;牧区牲畜存栏2533万头只,同比减少348%。全县能繁殖母畜2422万头只,母畜比例达65%,繁殖成活仔畜2757万头只,成活率989%。牲畜出栏数3073万头只,出栏率7554%;商品畜2645万头只,商品率643%。家禽年末存栏11万羽,同比增加2629%;禽蛋产量684吨,同比增长015%。年内,肉类总产量达7432吨,奶类产量6752吨,绵羊毛产量673吨,山羊绒产量8445公斤,各类皮张219258张。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和防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工作部署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县上下把对整顿和规范活畜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认识,提高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高度上来,把整顿和规范活畜禽经营市场秩序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避免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为切实做好整顿和规范活畜禽市场秩序工作,使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特制定了《温泉县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内容和阶段任务,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县畜牧兽医部门负责活畜禽经营市场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活畜禽经营市场从业人员公共卫生管理;工商部门负责活畜禽经营市场活畜禽经营行为监管;质检部门负责活畜禽产品食品安全监管;建设部门负责活畜禽市场外经营行为的巡查监管;县经贸部门负责严把活畜禽市场开办条件审批。并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实行联防联控。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派出专人,切实加强市场检疫监管力度,严禁没有检疫证明的活畜禽及畜禽产品上市销售,县畜牧兽医局加大了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对县城内活畜交易市场、定点屠宰场和禽类屠宰点进行了走访、检查,针对活禽宰杀条件简陋,屠宰场卫生消毒不彻底等薄弱环节提出整改要求,责令从业人员限期整改。三、以检促防,以监促检一切实加强了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力度,有效防止了病害动物及产品流入市场。一是努力推进牲畜定点屠宰场、活畜交易市场建设。目前,我县已建成定点屠宰场3座博镇1座、哈镇2座、活畜市场5座博镇、哈镇、安乡、呼场、查乡各1座,有效带动我县畜牧业朝着正规化、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二是加强检疫,以检促防。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力度,有效防止病害动物及产品流入市场。①建立健全动物监督检疫机构,配强配齐两员检疫员、监督员队伍;②在全县实行了产地检疫,杜绝无免疫耳标和免疫卡的牲畜上市销售,并对这类牲畜及时进行补免和耳标佩带;③在定点屠宰场派驻检疫员,严格查证验卡,确保动物产品安全;④发挥临时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作用,严防重大动物疫病传入。在强制免疫和牲畜转场时期,在赛里木湖设立临时公路动物防疫消毒检查站,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对进出县境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查证验物和车辆消毒,设置免疫隔离带,确保外地动物疫病不传入。据统计,2006年我县完成屠宰检疫牛560头、羊16840只;市场检疫各类上市牛1840头、羊38000只、猪480头、禽类18700羽、水产品12000公斤以赛湖渔业有限责任公司冷水鱼检疫为主;产地检疫牛1920头、羊42000只、猪485头、羊毛205吨。全县完成牲畜佩带产地标识率97%以上。二切实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工作。通过动物防疫监测站建设项目的实施,加强了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建设,建立疫情预警机制,基础设施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动物防疫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