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F-2001-0202乙种本北京市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合同(2001版)工程名称发包人名称承包人名称合同编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二○○一年八月(贴印花税票处)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2001]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乙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下(含150万)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资金来源:工程内容及性质: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承包范围:承包方式: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元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六、合同文件的组成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合同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及作法说明()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