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条件为贯彻实施《中国制造2025》,稳步有序、高标准统筹推进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按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以下简称《指南》)和《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对拟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提出如下条件:一、创新中心建设领域应符合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领域总体布局要求
二、创新中心应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出协同创新取向,符合《指南》有关要求
三、创新中心应以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目标
四、创新中心组建应符合的条件:(一)创新中心应是企业法人形态,采取“公司+联盟”等模式运行
(二)创新中心的依托公司应是面向行业,由本领域骨干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单位以资本为纽带组成的独立企业法人,股东中应包括若干家在本领域排名前十的企业
2(三)创新中心的联盟应汇聚全国范围内,包括用户在内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并覆盖50%以上本领域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
五、创新中心应建立高效、协同的运行机制
(一)创新中心依托公司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责权明晰的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实现企业化运行
(二)创新中心应充分发挥各类主体作用,通过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明确各类主体的责权利,形成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机制
六、创新中心应具备自我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创新中心的股东投资应满足基本运行需要,建设运营过程中,应按市场化运行,并已与社会资本有密切合作
(二)创新中心应通过技术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企业委托研发、检测检验和为行业提供公共服务等方式获得稳定收入
七、创新中心应拥有代表本领域先进水平的研发力量
(一)创新中心内设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