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收运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的产出量也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
作为城市生活垃圾综合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垃圾收集运输系统占据着重要位置
在当前城镇化进程中,原有设备较低的处理能力与日趋增大的城市人口之间的矛盾,落后的垃圾收运设备作业效果与城市环境越来越高的要求之间的矛盾,以及原有设备的处理方式与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处理理念之间的矛盾日益明显
因此,对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的完善和优化,使生活垃圾综合管理系统高效运行有着重大意义
I相关政策与标准摘要《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JJ27-2005)对转运站的设置要求:(1)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m
在规划建造新住宅区时,未设垃圾收集站的多层住宅每4幢应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并建造垃圾容器间,安置活动垃圾箱(桶);容器间内应设给排水和通风设施
(2)道路两侧或路口以及各类交通客运设施、公共设施、广场、社会停车场等的出入口附近应设置废物箱
废物箱应美观、卫生、耐用,并能防雨、抗老化、防腐、阻燃
废物箱的设置间隔宜符合下列规定:商业、金融业街道:50〜100m;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100〜200m;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200〜400m
(3)收集站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0
收集站的规模应根据服务区域内规划人口数量产生的垃圾最大月平均日产生量确定,宜达到4t/d以上
收集站的设备配置应根据其规模、垃圾车箱容积及日运输车次来确定
建筑面积不应小于80m2
收集站内应配置给排水设施
(4)垃圾转运量小于150t/d为小型转运站;转运量为150〜450t/d为中型转运站;转运量大于450t/d为大型转运站
垃圾转运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式中Q转运站规模(t/d);6垃圾产量变化系数按当地实际资料米用,若资料时,一般可取1
40;n-一服务区域内人口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