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101-08&T1号片区[水径地区]法定图则No
LG101-08&T1/01(草案)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深圳市龙岗101-08&T1片区[水径地区]法定图则草案(以下简称本图则),经初审同意,现予以公开展示
公开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规定形式向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提出对本图则的意见或建议
本图则包括“文本”及“图表”两部分
(1)文本: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条文
(2)图表: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并由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签署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图及附表
目录文本1总则12目标与定位13用地性质24开发强度35配套设施36道路交通67城市设计88城市更新99地名1110其它规定13深圳市龙岗101-08&T1号片区[水径地区]No
LG101-08&T1/01(草案)1总则1
1本图则适用范围(以下简称本片区)为:清平快速路、布龙路、广深铁路、规划罗龙路所围合的区域,总用地面积为493
2制定本图则的主要规划依据是: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本片区所在组团的分区规划及其它相关专项规划
3制定本图则遵循的总体原则是:区域协调发展、公共利益优先、交通方式多样、资源节约、环境友好
4本片区内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图则的有关规定
本图则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政策、法律、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
5本图则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其中特别注明者除外)均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4版)(以下简称《深标》)确定
6在本片区内编制详细蓝图、城市设计或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均应以本图则的要求为依据进行
7本图则由市规划委员会负责解释;若需修改,必须符合《条例》第二十七、二十八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