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由原国家经贸委经中国绿色照明工程项目办公室下达的关于编制国家建筑归明节能标准的任务,现已完成
建设部已于6月发布公告,自2004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
除居住建筑外,办公、商业、旅馆、医院、学校和工业等6类建筑的照明节能标准作为强制性条文严格执行
标准的制订主要依据大量的照明重点实测调查和普查的数据结果,并参考一些发达国家的照明节能标准,结合我国照明产品性能指标,经过周密论证和综合经济分析制定的
标准根据我国能源形势和环境保护的总要求,在建筑照明领域必须提高能效,最大限度地节约能源,减少有害气体排放,以保护环境,同时标准也反映了我国当前电光源、灯具和电气附件的新发展和亲水平
如三基色稀土荧光灯,金属卤化物灯等优质高效光源,电子和节能型电感镇流器的大量生产和推广应用,科学合理的优化设计以及加强监督管理等,都将促进我国绿色照明的实施
现将7类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分述如下
1、居住建筑居住建筑每户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宜大于表1的规定
表1居住建筑每户照明功率密度值房间或场所照明功率密度/(w/㎡)对应照度值/Ix现行值目标值起居室76100卧室75餐厅150厨房100卫生间1002、办公建筑办公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2的规定
表2办公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房间或场所照明功率密度/(w/㎡)对应照度值/Ix现行值目标值普通办公室119300高档办公室、设计室1815500公议室119300营业厅1311300文件不理、复印、发行室119300档案室872003、商业建筑商业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3的规定
表3商业建筑用功率密度值房间或场所照明功率密度/(w/㎡)对应照度值/Ix现行值目标值一般商店营业厅1210300高档商店营业厅1916500一般超市营业厅1311300高档超市营业厅20175004、旅馆建筑旅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4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