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泵房(站)设计一般规定(试行)一、一般规定为了统一湿法脱硫工程中泵房(站)设计方法,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程中一切泵房(站)的设计,包括清水泵及各类浆液泵
除执行本规定外,重点执行国家规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97)以及中国建筑出版社《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二版的第3册、第5册)
二、泵房(站)规模等级划分泵站规模按装机流量及装机功率分等,见表1
泵站规模等级划分表1泵站等别泵站规模分等指标装机流量(m3/h)装机功率(KW)Ⅰ大(1)型≥720000≥30000Ⅱ大(2)型720000-18000030000-10000Ⅲ中型180000-3600010000-1000Ⅳ小(1)型36000-72001000-100Ⅴ小(2)型<7200<100注:①装机流量、装机功率包括备用机组在内,当泵站分等指标属于不同的等别时,应按其中较高的等别;②脱硫工程泵站基本属于小型泵站,循环泵房介于中、小型之间
三、水泵配置水泵的选择应根据设计流量和扬程等因素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水泵宜选用同一型号,台数不应少于2台,不宜大于8台,当水量变化很大时,可以配置不同规格的水泵,但不宜超过两种,或采用变频调速装置等措施;2、选用的水泵宜在满足设计扬程时在高效区运行;在最高工作扬程与最低工作扬程的整个工作范围内应能安全稳定运行
四、起重设备泵房内的起重设备,宜根据水泵或电动机重量(最大者)按下列规定选用:1、起重量小于0
5t时,采用固定吊钩或移动吊架;2、起重量在0
5-3t时,采用手动和电动起重设备;3、起重量大于3t时,采用电动起重设备;五、水泵基础设计(一)、一般要求1、水泵基础设计必须安全稳固,标高、尺寸准确,以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