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工作制度一、全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劳动、会议等集体活动,不无故缺席,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
二、上班实行签到制度
在二楼办公工作人员签到由局办公室主任负责,民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签到由大厅负责人负责,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签到由婚姻登记处主任负责,军休所工作人员签到由所长负责,实行日签到,周汇总,月通报制度
三、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闲谈、擅离职守和办理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因事临时外出必须向股室长或分管领导请假
四、建立请销假制度
科级干部因事离开半天以上需报局长批准;股室长以下干部职工(含股室长)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该股室的副局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由局长批准并办理请销假手续
五、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遇有突发性、非常规性业务发生或上级、兄弟单位来访等重大事项,要在第一时间逐级向相关领导报告
六、建立健全日常工作督查制度
股室坚持上报周报表、月小结、季总结、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及民政系统网站信息,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区委、区政府督查件各股室承担任务,局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对办理情况进行定期通报,通报结果纳入股室年终评比内容
七、在机关内部建立定期考核评比制度
股室之间和工作人员之间评比坚持述职报告制度
股室长和机关工作人员在年终召开的考核测评会议上分别就本股室和个人全年工作进行述职,并根据述职情况和日常表现民主投票确定优秀股室和考核等次
八、实行定期会议制度
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局长办公(扩大)会议、局党组会议、中层干部例会,对上级政策和业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九、严格执行民政法律法规、上级的决议和指示,认真依法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加强学习,注重调查研究,努力增强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勤政廉洁、秉公办事,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十、同志间相互支持,精诚合作,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