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交底说明第一部分计价表与原定额的主要变化1、原综合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装饰定额等三套定额同时使用,现在将其合并为一本计价表共同使用
2、计价表适用范围
本计价表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工程
明确了对于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计价表;而对于其他形式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计价表;并要求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计价表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计价表的相关规定
3、计价表作用
计价表的作用与原定额略有变化,招标与不招标工程区别对待,计价表是招标工程编制工程标底、进行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以及工程投标报价的参考;是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与审核工程预结算的依据;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增加了两个作用,其一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造价纠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其二为制定企业定额的参照4、人工、材料、机械含量变化及价格的确定根据省定额总站要求以及调研资料,编制组适当将大多数工种人工消耗量予以下调,油漆与粉刷工种人工消耗量予以上调,机械台班消耗量予以下调,材料消耗量基本维持原定额水平
计价表人工工资变化较大,分别按一类工28
00元∕工日、二类工26
00元∕工日、三类工24
00元∕工日计算;单独装饰工程按30
00元∕工日进行调整后执行
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工日中包括基本用工、材料场内用工、部分项目材料加工及人工幅度差
材料预算价格以南京200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为准取定,适当考虑了当时的市场材料价格行情
机械台班单价和大型机械进退场费以《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4年江苏地区预算价格)为准确定
5、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与原定额中的计价包含的内容不同,系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