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二0一一年三月1贵州省普通高中贵州省普通高中贵州省普通高中贵州省普通高中学校学校学校学校建设规范指导建设规范指导建设规范指导建设规范指导手册手册手册手册((((试行试行试行试行))))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布局选址和建设规模布局选址和建设规模布局选址和建设规模布局选址和建设规模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布局选址布局选址布局选址布局选址第一条第一条第一条第一条普通高中设置与布局,要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和县镇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和分布变化状况,尤其是初中毕业生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设置或调整学校布点,使学校适应现代教学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普通高级中学设置与布局应适度集中,具有较好的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
对招生范围较大或生源相对较分散的学校,应根据需要为学校增加必要的学生食宿条件或设置寄宿制学校,方便学生就学
第二条第二条第二条第二条布局不合理或城市市区内办学空间过于狭小的学校,以及农村办学条件简陋、规模偏小、生源不足的学校,要与城市或县镇改造建设相结合,进行调整或改建、扩建
第三条第三条第三条第三条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方便、位置适中、地形开阔、阳光充足、环境适宜、地势较高、排水畅通、场地干燥、地质条件较好、远离污染源的较平坦地段
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
学校尽量不安排在高速公路、铁路和城市干道旁,避免学生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无安全通行防护设施的河流及水域,避免城市交2通的噪音干扰
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区
第四条第四条第四条第四条学校不应与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场、公安看守所、易燃易爆品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