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通透式围栏设计导则(试行)昆明市建设局昆明市政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二○○九年十一月批准文号:昆建发〔2009〕966号试行日期:2009年12月15日编制单位:昆明市建设局昆明市政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人员:刘毓新王汝新何毅刚胥联勇杨晓明陆泳刘敏费佳李林刘宏周丽玲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一般规定
3第三章景观设计
7第一章总则第1
1条为了规范我市沿街围栏的设置和管理,发挥围栏在营造现代城市景观中的作用,使城市围栏与城市整体环境二者和谐统一,有效配置公共景观资源,展现城市特色,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2条城市沿街围栏是建筑的外延,是公共空间与私有空间的中介和过渡,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照环境协调、突出特色、展示文化的原则进行控制引导
3条本导则适用于昆明市行政规划区(含十四个县、市、区、三个开发度假区、呈贡新区和空港经济区)内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和生活区道路两侧的围栏,其余地区围栏可参照本导则执行
4条围栏的设计风格、造型、色调、体量、形式应与所围护的建筑及道路景观相协调,符合城市景观、消防、环保、交通、园林绿化等方面法律法规和专业规范的要求
并根据城市的风貌格局、区域功能以及道路特点等整1体设计,分区控制,合理布局
5条本导则依据《民用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