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年度统计法制管理打算为了深入贯彻执行统计新法新规,全面推进依法统计,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全面提升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政府统计公信力,保障统计系统“四大工程”建设,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南统办[年]21号)精神,制定《年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
一、积极配合省上工作,不断完善统计法律制度(一)积极配合做好地方统计法规修订工作
根据《统计法》和即将出台的《统计法实施细则》,省局将修改《省统计工作管理条例》,要积极配合省局做好《省统计工作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建议工作
(二)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和备案工作
要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发现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一致的,要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
同时,建立两年一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
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及时向本级政府报送备案,并抄送上一级统计机构
二、加强统计监督检查,持续提升统计执法力度(一)进一步加强统计监督检查和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
根据省局建立的统计监督检查制度和每年县对五分之一乡镇(街道)开展统计监督检查的要求,我市按规定开展对崇安街道、吴屯乡的监督检查工作
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对统计基本单位的专项检查活动,对名录库中的单位进行认真核查,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不重不漏、真实准确
要以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和星级宾馆、劳动工资等专业指标数据为重点,适时进行统计质量查询,联合开展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努力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二)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案件通报和曝光力度
要进一步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每季度至少提供一起以上案件,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和曝光制度,在“12
4”法制宣传日及其他重要时段,集中曝光一批统计违法案件,提高统计执法宣传的社会效果
第1页共3页(三)完善执法工作制度,规范自由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