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违法处分检查总结为全面了解《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下称《处分规定》)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进一步宣传《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发现、查处和纠正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使统计数据更加真实可信、更加准确完整
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决定在今年5月至9月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统计法》和《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处分规定〉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国统字〔〕38号、云统发〔〕53号)要求,我州的大检查工作从6月初开始,通过组建机构,广泛宣传动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抽查等阶段的工作,于8月底全面完成了以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为重点,采取听看查议的方法进行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
这次大检查,我州本着以“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为目的,坚持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检查与促进依法统计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我州的部分统计调查对象进行了重点检查
整个检查过程严格按照国家、省的部署要求进行
此次执法检查工作在州统计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级监察、司法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大检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预期效果
现将整个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如下:一、加强领导、组建机构、落实人员、精心谋划,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利用会议及媒体等宣传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及省统计局、监察厅、司法厅等单位联合召开的关于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
5月27日接到省统计局关于组织收看国家三部局联合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通知后,州统计局领导及时向州政府办领导汇报情况,以州政府办的名义通知州级单位近60个相关部门领导及统计人员参加了6月1日由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联合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
6月4日又组织相关第1页共8页部门及统计局全体职工参加了省局召开的统计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