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五新《义务教育法》新的亮点通过学习新的《义务教育法》,可以看出呈现七大亮点第一、新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第二、国家对义务教育采取新的经费保障机制,这个保障机制首先体现在义务教育的投入上
过去一说政府投入,就往往容易理解为由县级政府来负责,实际情况是,县级政府没有足够的能力予以承担
而新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
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
”新法还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
第三、新法对义务教育的管理机制有了明确的规定
新法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第四、为了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新法采取多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比如说,“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入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第五、新法进一步推动实施素质教育,明确了义务教育的质量要求
第五章专门对教育教学作出规定,要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六、新法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必须具备国家教师资格
新法对小学和初中教师的工资和职务作出新的规定
第三十条提出:“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
教师职务分第1页共2页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第三十一条还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入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第七、新法对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作出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