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计划年区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党的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中提出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将大力发展终身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作为提高全区人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基本途径,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公平,保证市民享有各类教育的机会,使教育惠及更多的城乡居民百姓,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一、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对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一)加大宣传力度。要把学习型社会建设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的作用,组织力量,及时准确地报道在学习型社会建设中的重点、热点和亮点,积极宣传在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中的新思路、新理念、新举措、新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学习型社会建设,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区文广局、各镇)(二)开展培训工作。统一思想,提高干部群众对学习型社会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年内将举办2期由相关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参加的专题学习班,进一步加强对《指导意见》的学习与研读,领会和把握文件精神,交流镇、村、居委教学点工作,更好地做好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规划、指导、实施和管理。(责任单位:区文明办、教育局)(三)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今年上半年召开区基层教学点现场会,下半年召开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示范家庭经验交流会。由有关企事业单位、村居委、学习型家庭交流在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中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和学习型示范家庭的示范引领作用,区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下阶段工作提出目标与任务,区领导对下阶段工作第1页共5页提出总体要求。(责任单位:区文明办、教育局)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建立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工作机制。(四)健全工作机构。根据《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撤消区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区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学习办),并尽快配备人员。建立区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服务指导中心。各镇、委办局也要建立相应的指导协调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逐步形成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组织体系,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各委办局)(五)制订工作计划。各镇、委办局要根据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计划和方案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形成特色。要坚持将学习型社会建设和年区创建文明XX县区相结合,与建设和谐文化相结合;要坚持将学习型社会建设和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发展相结合,与本职工作相结合。(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各委办局)(六)建立工作制度。年内,区级层面要重点抓好工作情况通报制度,通过简报、网上交流等形式,建立信息沟通渠道;抓好工作例会制度建设,及时了解工作动态,交流经验与做法;完善总结表彰制度,及时总结和推广在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中的经验与做法,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完善指导调研制度,做好对各镇、委办局及试点、实验单位的指导工作。各镇、委办局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协同配合,扎实有效地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学习办、各镇、街道各委办局)三、整合资源,完善网络,形成推进学习型社会的保障机制。(七)完善三级网络建设。要积极整合区域内科教园区、教育系统、劳动系统及社会力量的办学资源,并充分利用“终身教育网”、“干部在线学习城”、“XX县区农民现代远程教育网”、“老年人学习网”、“东方社区学校网”等教育网站第2页共5页的资源优势,推进终身教育现代信息平台建设,为广大城乡居民的学习提供丰富、开放、灵活、方便的学习平台。要充分利用村、居委的文化活动中心资源优势,逐步形成并完善区、镇、村居委三级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