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监督检查调研报告一、我市开展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基本情况为确保中央和自治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程介入,全程跟踪,及时组织专题会议领会中央精神,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出台了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监督检查活动,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力量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和监督检查到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也对本区域、本系统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监督检查活动,落实了项目建设责任,加快了项目建设的步伐。(一)领导力量得到进一步强化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工作部署的通知》要求,及时成立了督查领导机构,由纪委书记或者常务副县长(副区长)担任组长,并充实了工作人员。据统计,目前,我市成立了25个督查机构,其中市本级成立了13个督查机构,各县区成立了12个督查机构。领导力量的到位,督查机构的正式运作,对于保障项目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工作,先后建立健全了《关于成立*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督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对*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开展督查的方案》和《关于按时报送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建设进度表的通知》等一批规章制度,促进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三)监督检查方式进一步转变为确保监督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不走样,做到真查实检,督查领导小组转变监督检查方式,要求各检查组改变过去被动听汇报、“走马观花看现场”的传统检查方式,转而主动出击开展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而且随机抽检的项目达到50%以上,对于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做到了全检查。对于检查的项目,采取“三查三看”的办法,即查帐簿、查台帐、查资金,看资料、看图纸、看现场,从规划、立项到招投标,从第1页共7页资金划拨、管理使用到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从项目建设资料到规范管理的全过程进行全面地检查,不留死角,并将各类资料综合比对检查分析,全面掌握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指出了项目审批手续办理、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和项目进度方面存在的七类突出问题。如一些项目手续不完善、配套资金不到位、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个别项目资金闲置、资金管理不规范、进展缓慢,极个别项目存在改变建设性质等问题。(四)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深入监督检查工作从最初的督促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中央、自治区政策措施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到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迅速推进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从督促各地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到提出工作建议和组织召开协调会,从督促、督办到进行责任追究,逐步向纵深处延伸和推进。20*年12月5日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2200余人次开展了400多次监督检查活动,督促各地成立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强化举措,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其中,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400余人次开展了40多次监督检查活动,7次配合协调中央和自治区扩大内需检查组到我市检查指导。对发现的五大类40个项目存在的各种问题,逐一督促进行整改,整改率达到100%;对发现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先后主持召开各类督查协调会10余次,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协调解决了龙潭水库施工用电和资金拨付问题,友谊路和相思湖廉租住房部门配合、审批、征地拆迁等一些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加快推进了项目建设步伐。同时,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从以督促整改为主转为督促整改和责任追究并重的转变,对存在问题的项目,直接派出工作组进行查办,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五)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大各地各部门的检查组对于这些发现的问题,采取了多种督促、督办方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五种方式,分别是现场督办、发函督办、会议督办、发通报督办和挂牌督办。市督查领导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开展了三次全面的监督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第2页共7页现的一般性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各县、区切实抓好整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督促其明确提出整改意见,对暂时不能解决的督促其提出整...